各科技企業、眾創孵化機構:

為促進我區科技企業、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助力科技企業復工復產,現組織開展相關科技政策的申報工作。

一、申報時間

2021年6月7日至6月25日下午5點,逾期視為自愿放棄申報。


二、申報對象

1、2020年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2、2020年首次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3、2020年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4、2020年培育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眾創孵化機構(培育對象的工商注冊必須在眾創孵化機構場地內并實際使用場地,稅務關系必須在江漢區,入駐(入孵)時間必須在2020年7月1日之前);

5、2020年在江漢區技術合同登記站完成了技術合同登記的企業;

6、企業的工商注冊地址在江漢區眾創孵化機構內,稅務關系在江漢區,與眾創孵化機構簽訂有入孵(入駐)協議并實繳場地租賃費用的大學生企業;

7、2020年新獲批的國家、省、市級科技創新平臺;

8、2020年新獲批的國家、省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

9、2020年新獲批的國家、省、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10、2020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

5億元、10億元的文化創意、互聯網信息服務、智能制造及其他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高新技術企業;

11、2020年1月1日(含)以后獲得創投機構股權投資不低于100萬元的初創型(成立時間5年以內)科技企業。


三、政策兌現標準

1、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

2、對首次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獎勵10萬元。

3、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5萬元。

4、對培育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眾創空間或科技孵化器按10萬元/家的標準給予獎勵。

5、對在江漢區技術合同登記站登記技術合同的企業,按其上年度登記技術交易額的0.02%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金額以“元”為單位,精確到個位數取整,小數點后的數字舍去)

6、對2016年1月1日后首次入駐眾創空間或科技孵化器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大學生(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不能是通過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方式獲得)的企業,或者大學生(可以多人)擁有50%(不含)以上公司股權的企業)按照市場評估價給予房租補貼。

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30元/平方米/月,面積最高不超過100平方米。單個企業從首次享受此政策起,補貼期限最多不超過24個月。

補貼時間: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入孵(入駐)眾創孵化機構的當月和離開眾創孵化機構的當月,入孵(入駐)時間少于10天(不含10天),當月不享受補貼;入孵(入駐)時間在10天至20天(含10天、20天),當月享受半個月的補貼;入孵(入駐)時間超過20天,當月享受一個月的補貼。

企業的科技條件:2020年內新獲得知識產權授權(外觀專利授權除外,發明專利是受理通知書或授權證書均有效)不少于1項。

7、對新獲批的國家、省、市級科技創新平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75萬元、20萬元、20萬元。

8、對新獲批的國家、省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75萬元、20萬元的補貼。

9、對新獲批的國家、省、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給予75萬元、2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10、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文化創意、互聯網信息服務、智能制造及其他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支持(同一企業達到同一獎勵條件,只能獎勵一次;由低到高達到不同支持條件時,按差額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最高300萬元。)。

11、對獲得創投機構股權投資100萬元(含)-500萬元

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500萬元(含)-100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四、申報材料

1、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1)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的企業繳稅證明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市級財政補貼到賬憑證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3)企業征信情況證明(信用中國查詢下載,蓋公司公章);

(4)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3)(公司法人簽字,蓋公司公章)。

2、首次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獎勵:

(1)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的企業繳稅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文件或證書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3)市級財政補貼到賬憑證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4)企業征信情況證明(信用中國查詢下載,蓋公司公章);

(5)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3)(公司法人簽字,蓋公司公章)。

3、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1)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的企業繳稅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市級財政補貼到賬憑證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3)企業征信情況證明(信用中國查詢下載,蓋公司公章);

(4)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3)(公司法人簽字、蓋公司公章)。

4、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獎勵:

(1)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的眾創孵化機構運營公司繳稅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與培育對象簽訂的入孵或入駐服務協議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3)與培育對象簽訂的場地租賃合同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4)培育對象實繳場地租賃費用的發票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5)眾創孵化機構運營公司收到培育對象實繳場地租賃費用的銀行進賬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6)培育對象提供的培育證明(附件4)(培育對象蓋公司公章);

(7)企業征信情況證明(信用中國查詢下載,蓋公司公章);

(8)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3)(公司法人簽字,蓋公司公章)。

5、技術合同登記補貼

(1)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的企業繳稅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企業征信情況證明(信用中國查詢下載,蓋公司公章);

(3)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3)(公司法人簽字,蓋公司公章)。

6、大學生企業房租補貼

(1)大學生(全日制大學專科或以上,在讀或畢業5年以內)的學歷證明及身份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大學生企業證明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3)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的企業繳稅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或繳稅地證明(蓋稅務部門公章);

(4)知識產權證明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5)與眾創孵化機構簽訂的入孵(入駐)協議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6)實繳場地租賃費用的銀行支付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7)實繳場地租賃費用的發票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8)眾創孵化機構運營公司實收場地租賃費用的銀行到賬憑證的復印件(蓋眾創孵化機構運營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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