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經信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省經信廳現就組織推薦2022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經信局對照申報條件(見附件1),從符合條件的平臺、基地中擇優推薦。省經信廳將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經公示后,公布2022年度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湖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

二、示范平臺、示范基地每次認定有效期為三年。2019年公布的省級示范平臺、示范基地將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稱號自動取消,原示范平臺、示范基地可自愿重新申報。

三、各市(州)于11月10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匯總表(見附件2),被推薦單位的申請材料(見附件3)、申請報告(見附件4、5)等紙質文件一式兩份報送省經信廳中小企業發展處,電子版刻盤一并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劉岑 ??聯系電話:027-87236829

地址:武昌水果湖東一路7號,省經信廳東一路辦公區中小企業處

附件:1.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條件

2.推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匯總表

3.被推薦為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的單位需提交材料清單

4.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

5.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請報告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