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區有關企業:
根據《市科技局 市經信局關于推進2020年度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建設的通知》(武科〔2020〕14號)文件精神,結合《洪山區促進轄區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轉化的實施意見(試行)》政策要求,現就開展洪山區2020年度市(區)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創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報對象
納稅征管關系必須在洪山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報條件
(一)區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備案
申報區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備案的,必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具有3年以上合作經歷或者簽訂了長期穩定的合作協議,組織機構健全和規章制度完善;
2、具有結構合理的研發隊伍,研發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高校或科研機構的研發人員不少于20%;
3、具有良好的技術研發試驗條件,高校、科研機構應為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相對集中的設施場所;
4、企業投入的研發經費,在區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內不少于75萬元。
(二)擇優推薦市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備案
對申報區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備案的企業,擇優推薦市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備案。按照市科技局 市經信局關于推進2020年度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建設的通知》(武科〔2020〕14號)文件精神,推薦市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申報企業為洪山區規上工業企業;
2、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具有3年以上合作經歷或者簽訂了長期穩定的合作協議,組織機構健全和規章制度完善;
3、具有結構合理的研發隊伍,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高?;蚩蒲袡C構的研發人員不少于20%;
4、具有良好的技術研發試驗條件,高校、科研機構應為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相對集中的設施場所;
5、企業投入的研發經費,在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成立后的未來三年內不少于1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一)武漢市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備案申報表(附表)
必須如實如實填報,并按照要求簽字蓋章,其中所填內容原則上需通過附件材料進行佐證。
(二)附件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2.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具有3年以上合作經歷或者簽訂了長期穩定的合作協議等企校合作證明材料;
3.企業近三年投入校方經費的證明,包括規范的票據、銀行單據、投入校方設備的校方入賬憑單等證明(如沒有,可不附,但影響市級及市級以上推薦);
4.企業科技成果證明材料,包括申請及授權專利、植物新品種、軟件著作權、技術標準、成果鑒定、成果獲獎等證書,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等;
5.企業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6.企業近三年研發經費投入證明,稅務部門認定加計抵扣的證明等;
7.其他。
四、有關要求
1、鼓勵已建設“洪山區校企合作產學研基地”的企業積極參與市(區)聯合創新中心建設備案工作;鼓勵洪山區規上工業企業積極參與市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備案工作。
2、按照武科〔2020〕14號文件精神要求,對建有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發中心、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的洪山區規上工業企業,可結合企業自身需要,對標新型研發機構要求,進行優化重組,重新予以認定備案;對于沒有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的規上工業企業予以新建備案。
3、市科技局將各區推薦備案的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符合武科〔2020〕14號文件精神要求),納入市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的備案,并擇優推薦到省科技廳進行升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的備案。
4、對經備案的并創新成效良好的市(區)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按照洪山區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政策給予相應補貼。
請于7月30日之前把紙質版材料(備案申報表和附件資料裝訂成冊1份)送至洪山區文化達道555號融創智谷C5棟附樓4樓413室;電子版材料請發郵箱,過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高新技術與產業發展科 陸瑋 87374280
郵箱:48502339@qq.com
附件:洪山區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備案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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